根據《鄭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關于調整封控管控區域的通告》(2022年93號)要求,自2022年5月16日起,鄭州仲裁委員會恢復立案、開庭等所有現場業務。
鄭州仲裁委員會辦公室2022年5月14日